【聚焦】
以光伏为翼 “嫦娥四号”着陆月球背面
2018年12月8日凌晨2时23分,搭载着“嫦娥四号”探测器的中国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顺利升空。经过了整整26天的飞行,2019年1月3日10时26分,“嫦娥四号” 成功在月球背面的南极-艾特肯盆地着陆,实现人类探测器首次在月球背面的软着陆,并通过“鹊桥号”中继星传回了世界第一张近距离拍摄的月背影像图。
而“嫦娥四号”的光伏“翅膀”也备受关注。“嫦娥四号”探测器在外太空以太阳能为能源来源,光伏发电板犹如它的双翼,承载着中国人民的期望、向往和骄傲,为“嫦娥四号”提供充沛动力。作为动力来源,几块高效太阳能电池板是探测器维持正常运转的基础。而光伏发电能在航空航天中得到广泛应用,绝不是偶然。
海南光伏项目遭强拆!16个大棚被彻底捣毁
12月25日,海南可再生能源协会秘书处发布《琼山区违法野蛮行政 强拆合规合法分布式光伏电站 给涉事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紧急文件指出,12月16、17日,在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益新村委会水口村的旱鸭养殖基地现场,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上百名执法人员,在某区领导的带领指挥下,以海南东德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德瀚公司”)的旱鸭项目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为由,强行将旱鸭养殖基地的51个大棚中的16个彻底捣毁;同时将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南网综合能源”)租赁东德瀚公司的鸭棚棚顶上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也强行拆除了一兆瓦。在涉事企业的强烈要求下,捣毁、拆除暂时中止。琼山区的这一强制执法行政行为已经给两家涉事企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雄安新区7条信息与光伏有关
1月2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务院正式批复《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中央批复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标志着雄安新区进入大规模发展建设的新阶段。其中,七条批复与光伏布局息息相关:1)打造优美自然生态环境——推动区域环境协同治理,根本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严守土壤环境安全底线。2)塑造新区风貌特色——加强城市设计,形成中华风范、淀泊风光、创新风尚的城市风貌。3)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综合布局各类城市交通设施,实现多种交通方式顺畅换乘和无缝衔接,打造便捷、安全、绿色、智能的交通系统。4)打造宜居宜业环境——要引入优质公共服务资源,高标准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共建共享。5)建设绿色低碳之城——要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广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6)建设国际一流的创新型城市——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起点布局高端高新产业,改革创新人才发展机制,集聚国内外高端创新要素,优化雄安新区创新创业生态。7)创建数字智能之城——要坚持数字城市与现实城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适度超前布局智能基础设施。
【市场】
第七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9进22退
日前,工信部公布了第七批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最终企业名单,其中,9家企业符合条件,22家被撤销,6家变更公告信息。
超6.2亿!湖北公示新能源发电项目省级电价补贴金额
1月2日,湖北发改委公示了2016-2017年新能源发电项目省级电价补贴金额,初步认定:2016-2017年补贴资金共计62447.45万元,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23个,补贴金额16311.46万元;风电项目33个,补贴金额42059.28万元;沼气发电项目3个,补贴金额19.3万元;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09个,补贴金额3796.2万元;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66个,补贴金额261.2万元。
除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受目录限制,凡2015年底前并网发电的直接纳入补贴项目范围外,其余项目均执行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公布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14〕74号)、《关于公布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目录(第二批)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16〕34号)规定。
山西芮城光伏发电领跑基地监测月报(11月)
1月4日,芮城人民政府公布了《山西芮城光伏发电领跑基地11月监测月报》,11月芮城基地总发电量为4638万千瓦时,环比减少28.2%;平均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87小时,比上月减少34小时。
11月,芮城基地单晶组件运行监测效率均值为17.64%,名义衰减率均值为3%;单晶组件实证监测效率均值为17.69%,名义衰减率均值为2.73%。多晶组件运行监测效率均值为17.08%,名义衰减率均值为1.68%;多晶组件实证监测效率均值为17.11%,名义衰减率均值为1.49%。逆变器最高转换效率均≥99%。各项目系统效率实测均值为81.7%。
上海:光伏项目最高补贴0.55元 连补5年
1月4日,上海市发改委公布了2018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目录,共1个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20000千瓦),38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共11089.185千瓦)和1297户个人光伏(共8271.17千瓦)符合条件,列入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目录予以支持(详见附表)。
通知要求市电力公司从2018年4季度开始,做好本批奖励项目电量统计工作。从2019年1季度开始,每季度第1个月初将奖励项目的上季度实际上网电量和应奖励金额报我委,并在市财政资金到帐后10个工作日内转付项目投资主体,持续时间为5年。
【财经】
江山控股完成发行2.625亿港元债券
2018年12月31日,江山控股有限公司公布,就公司发行本金总额最多4亿港元的债券事宜,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总金额为2.625亿港元的债券已透过中介机构的推荐向若干合资格人士发行。
由于推荐期间将于2018年12月31日届满,为继续从中介机构与公司就发行债券确立的良好合作往绩中受惠,于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介机构订立补充推荐协议,据此,订约各方同意将推荐期间额外延长3个月至2019年3月31日。
ST新梅“卖壳” 爱旭科技拟重组上市
1月4日,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广东爱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旭科技”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重组上市。公司股票于2019年1月4日(周五)开市起停牌。
【项目】
上海电力:海南屯昌50兆瓦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并网发电
据上海电力1月2日项目进展公告,近日,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上电新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80%的海南屯昌50兆瓦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海南屯昌项目”)正式并网发电。
据了解,海南屯昌项目位于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境内,项目容量50兆瓦。项目执行光伏上网电价0.85元/千瓦时,预计年均发电量为6,801万千瓦时。
青海格尔木、德令哈光伏应用领跑者项目并网发电
2018年12月29日,海西州格尔木、德令哈国家第三批光伏发电应用领跑示范基地实现并网。
据了解,海西州光伏发电应用领跑示范基地装机总规模100万千瓦,格尔木、德令哈基地各50万千瓦,格尔木基地1号至5号项目均由三峡新能源公司和阳光电源联合体中标。德令哈基地1号至3号项目均由青海省国投公司和协鑫集团联合体中标,4号项目由华能集团和深拓日新能源公司联合体中标,5号项目由中广核集团和海西州发投公司联合体中标。
值得一提的是,格尔木、德令哈光伏发电应用领跑示范基地是全国唯一在同一批次获得两个基地项目的地区。
山西寿阳光伏应用领跑基地并网发电
2018年12月30日,山西寿阳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实现了并网发电。
据了解,该基地是全国第三批10个领跑基地之一,建设规模50万千瓦,总投资36亿元,涉及景尚乡、松塔镇等6个乡镇共5个电站。
并网后,年均发电量将达到6.3亿度,实现年销售收入3亿元,税收5000余万元,年节约标煤20.8万吨,减少一氧化碳排放量133.9吨。
青岛首座“光储充”一体化公交充电站投运
日前,山东青岛首座“光储充”一体化电动公交车充电站正式投入使用。该站是由真情巴士集团和青岛特锐德合作建设,投资110万元,应用了光伏发电、智慧储能、智能充电、能量调度等多项先进技术。
据悉,该项目在公交场站的车雨棚棚顶安装光伏阵列,无需额外用地或增建其他设施,实现了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投产后既能为电动公交车充电,又能实现电网削峰填谷等辅助功能,平均年发电量达10.9万度,可保障新能源公交车续航16.8万公里。
大同光伏领跑者二期首次并网成功
2018年12月30日,左云马道头10万千瓦光伏项目首次并网成功;2019年1月1日,该项目55个方阵全部并网,为大同二期光伏应用领跑基地5个项目第二个全容量并网的项目。
据了解,该项目位于大同市左云县马道头乡,占地约4200亩,项目规划由37个1.6MW组串式方阵和18个2MW集散箱逆变一体式方阵组成。光伏场区通过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110KV昊昀站,接入220KV南京庄站110KV侧汇入电网。
【政策】
新耕地占用税法出台,9月1日起施行
12月29日,中国人大网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明确规定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据《税法》,耕地占用税的税额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过一亩的地区(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十元至五十元;
(二)人均耕地超过一亩但不超过二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八元至四十元;
(三)人均耕地超过二亩但不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六元至三十元;
(四)人均耕地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五元至二十五元。
财政部:光伏扶贫项目优先拨付补助资金
日前(12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把产业扶贫摆在优先支持位置,支持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明显的特色产业,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对贫困群众的辐射带动。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防止因灾返贫致贫。推动资产收益扶贫规范健康有序开展,强化省级部门的工作指导,帮助贫困地区立足优势产业选好项目,加强风险防范和优先保障贫困户利益,帮助贫困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发展红利。培育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推动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可持续脱贫。加大对贫困劳动力的职业培训支持力度,支持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增收,以就业引导贫困人口迁移。结合脱贫攻坚与森林管护等需要,继续安排资金支持贫困人口承担生态管护任务。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项目,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释放乡村旅游扶贫富民效能。支持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覆盖具备条件的国家级贫困县,深入挖掘具有产业基础的县的电商潜力,重点补齐电商流通设施短板,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培育,发挥电商产业助力扶贫的作用。规范光伏扶贫的发展,对纳入补贴目录的光伏扶贫项目优先拨付补助资金。
北京延庆分布式光伏:0.3元连补5年
1月1日,北京市延庆人民政府发布了《延庆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对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每个项目的奖励期限为5年,奖励对象为分布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本办法财政奖励资金结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华北监管局:扶贫光伏电站不参与调峰市场费用分摊
2018年12月29日,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发布《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运行版)》指出,调峰服务费用应由火电(燃煤、燃气)、风电、光伏(扶贫光伏场站除外)等发电企业及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用户共同承担。市场运营初期,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用户暂不参与调峰辅助服务费用分摊,待具备条件时,此类用户按照交易电量参与辅助服务费用分摊。
此外,华北市场调峰服务费用的分摊按照“谁提供、谁受益,谁使用、谁承担”的基本原则,以每个风电场、光伏电站市场开展时段的发电量为依据计算每个风电场、光伏电站所需分摊费用。扶贫光伏电站(单元)不参与调峰市场费用分摊,市场开展初期,按其装机容量比例折算在每个15分钟时段直接扣减光伏电站应参与分摊的电量。参与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其电采暖交易电量不参与华北市场调峰服务费用的分摊。风电场(光伏电站)电采暖交易月度合同电量平均分劈至华北市场运行的每个时段作为每15分钟不参与分摊的电量。
青海:建设两个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的《青海省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工作方案(2018—2020年)》,将建设两个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其中,建设海南州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立足塔拉滩和切吉富集风光资源、黄河上游龙羊峡以上河段投产的水电,建设海南水、光、风可再生能源基地,多种电源互补外送至中东部地区。2020年,按照送电容量400万千瓦考虑,规划建成配套光伏500万千瓦、风电300万千瓦、光热50万千瓦;2022年,按照送电容量800万千瓦考虑,规划建成配套光伏1000万千瓦、风电400万千瓦、光热100万千瓦。
此外,建设海西州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立足全国最好的光照资源、大面积荒漠化土地、丰富的熔盐资源,建设海西核电、光热、光伏、风电可再生能源基地。“十三五”期间以本省消纳为主,随着光热技术的逐步成熟以及格尔木南山口抽蓄电站的投运,适时考虑海西基地开发外送。到2020年建成光伏400万千瓦、风电260万千瓦、光热50万千瓦。
佛山: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补贴0.25元 连补5年
1月4日,佛山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网上征求《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0年)》(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通知,对利用居民住宅领域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25元/千瓦时(其中市级补助0.0625元/千瓦时、区级补助0.1875元/千瓦时),自项目实现初次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补助5年。
对利用工业、商业、交通、公共机构等非居民住宅领域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2元/千瓦时(其中市级补助0.05元/千瓦时、区级补助0.15元/千瓦时),自项目实现初次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补助3年。
国家能源局批准204项行业标准:4项涉及光伏行业
1月4日,国家能源发布了2018年第16号文件,批准了《光伏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等204项行业标准,其中能源标准(NB)32项(光伏4项)、电力标准(DL)172项。
(转自微信公众号:OFweek太阳能光伏)